高危企业供用电安全存在的问题及改变方法
发表时间:2019-02-22
摘要:众所周知,电能是煤炭生产的主要动力来源,而安全、高效、可靠的供用电系统是煤矿生产的心脏,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保障。本文就高瓦斯煤矿这样的高危企业安全供电工作中的问题,结合煤矿供电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探讨。
随着近年来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一些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的供用电设备不断引进和投入使用,加之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制定了更为严格的管理规定,这些对于高瓦斯矿井的供电管理工作以及职工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目前供用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单线路及主变单列运行,供电可靠性差
目前,部分煤矿两路电源均来自同一区域变电所。矿内35KV变电所为线路及主变单列运行。这样,无论是上级变电所还是供电线路或主变,任何一处出现故障都将造成全矿供电中断,对于高瓦斯突出矿井来说,全矿停电所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因为这样极易造成部分工作面瓦斯超限事故,进而危及矿工及矿井的安全。
1.2大功率高压电机直接启动,对供电系统冲击较大,危害供电安全大功率高压电机的使用对于降低变线损、提高系统工作效率、减少设备投人等方面有其不可代替的优点。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大功率高压电机直接启动,对于供电网络的冲击也是较大,瞬间启动电流高,电网压降大,造成一些对供电质量要求较高的电子元件设备及微机保护装置误动作或不工作甚至损坏,危害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
1.3不同保护装置之间配合不协调、定值更新不及时以及设置不合理或保护投入不合理等情况,易造成停电事故。
1.4部分煤矿谐波治理及电容补偿装置未安装或未有效投人运行,供电质量难以保障。
1.5用电管理制度未能及时建立并逐步完善。
1.6职工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业务技能亟待提高。
煤矿职工文化素质较差这已是普遍现象,即使有少数大中专毕业生也需要较长时间的实践才有可能适应相关工作,面对目前这些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的电气设备,如何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让他们正确使用操作电气设备,保证检修质量,杜绝因技术能力而造成不该出现电气事故都是亟待解决问题。
1.7供用电事故的预案须及时不断完善并定期进行演练。
任何一个煤矿都不可能将安全供电工作做到永恒,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停电事故,应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的事故应急预案,从矿35KV变电所到井下采区变电所都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力求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确保止常生产工作。
2、问题探讨
针对上述供电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结合高瓦斯矿井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2.1在运行方式方面:与有关部门积极协商,争取双回路分列运行;若是单列运行的方式,则定期对线路和主变以及矿内像扇风机房这样一类负荷的重要车间进行双同路互为倒换,以确保备用线路处于完好状态;在单列运行的方式下,为减少事故范围,除35KV变电所内6KV母连合闸运行外,其余各级变电所的母连应处于分闸状态,特殊情况下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合闸运行。
2.2在保护配合方面:统一保护装置类型,确保保护装置间配合协调;根据实际负荷情况,进行了保护定值统一计算和整定;根据保护装置的保护对象,合投入各种保护,保障电气设备安全高效运行;为了对井上、下负荷变化、保护整定值调整、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监控,对于存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发现并作应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化,减少事故影响时间,应在地面监控中心安装一套井上、下电力监测监控系统,确保电气设备安全高效地运行。
2.3在运行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各种用电管理规章制度,为安全供用电提供依据;加大电气质量标准化工作力度,夯实安全基础;加强电气检查工作,监督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加强供用电设备检查检修工作,确保供电安全。
2.4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事故发生
根据煤矿供用电实际情况,编制周密详细的应急预案、事故汇报和处理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和变电工进行实地演练,切实提高变电工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利用班前班后会经常学习一些供用电事故案例,提高其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
2.5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提高职工素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供用电设备现代化和自动化程度比较高,为了搞好供用电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必须对职工的业务技术进行培训,提高职工检修、维护、处理事故的能力。
3、安全供电思考
3.1安全供电必须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管理安全供电涉及到人和设备这两个要素。这两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结果必将产生特定的功效,或达到特定的目标。电力供应,安全第一,这是共识。但生产部门往往侧重设备安全,安全部门强调人身安全,人和设备这两个要素各自独立而不是系统地协调控制,结果必然是不受控的。实际上,涉及到人、设备这两个要素的其它因素还很多。
3.2加大投入,保证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当前电力安全问题突出,与电力设备的老化、损害是分不开的,因此,政府和电力企业要想妥善解决电力设备安全问题,应当加大资金的投入,更换老化的设备、电线,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旧电网的改造,升级电网系统,以有效的预防电力安全隐患,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我国自1998年开始的全国城乡电网改造工程,不仅降低了成本和电价,而且也有效地预防和解决了我国的电力安全问题。
3.3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3.3.1充分发挥自力救济手段。电力企业既是电力生产的一线企业,也是电力设旋保护最基本、最直接的力量,更是充分运用现有法律制度、充分发挥自力救济手段的力量。电力企业应注重研究现有法律制度,用法律武器武装自己保护电力设施。此外,供电企业可以雇用保安,加强巡逻,联络附近公安派出所,以有效防止电力设施的破坏。
3.3.2有效运用行政资源。仅靠民事救济手段难以对电力设旌形成有效保护。行政资源的有效运用是电力设施得到强有力保护的重要保障。为及时对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作出处罚,必须充分运用各行政部门现有的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将破坏电力没施的行为尽可能地扼杀在萌芽状态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另外,行政部门现有的职权也应有一个协调的平台,使各部门的职权能够有序、有效运转共同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服务。
3.3.3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电力设施深人到家家户户电力设施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每一个电力设施都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自觉、积极地保护电力设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开展才有了坚实的基础也才能长期进行。因此电力企业除注重自身对有关电力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外,还应将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提高广大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
4、结语
高危企业供用电安全问题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电力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更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将给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威胁,给人民生活和社会秩序带来灾难性影响。因此,必须千方百计确保电力安全可靠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