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需要规避的几大误区
发表时间:2018-07-19
众所周知,化工企业属高危行业。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不少化工企业在其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上存在不少误区。
误区一:有些企业不是很清楚哪四种从业人员需要进行安全培训。
误区二:只对主要负贵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忽略了对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
误区三:认为特种作业人员就是司炉工、制冷工、电焊工、电工等,忽略了生产车间还有其他危险岗位人员,也需进行持证上岗培训。
误区四:新进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没有达到相关要求,且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足72学时。
误区五:新进厂员工上岗安全培训虽然达到72学时,但新员工与老员工之间缺少“传、帮、带”的阶段性培训。
误区六: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企业认为他们是老职工,忽略了对他们的安全培训。
误区七:认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要取得县、市安监局的资格证书,就可以高枕无忧,就有了应付上级来监察的挡箭牌。思想上疏忽安全生产管理本身就是安全隐患。
误区八:安技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化工类专业技术职称,他们认为自己有一定资质,足以应付所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平时工作中十分自信,对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不求进取。其实,这部分人的资历、阅历等还不够,还有待进一步学习和提高。
误区九:认为操作人员只要能做就行了,忽略了他们自救及应急处理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误区十:企业扩大生产时,受经济利益驱使,忙于投料生产,急招一些在别的企业干过的人员,不进行岗前培训就使其变成自己的“熟练工”,直接充当主操手。其实,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条件、工艺技术和操作均不相同,即使是生产同一个品种的产品,仍然存在生产管理、生产过程、劳动过程、生产环境等方面的不同,盲目上岗给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
误区十一:有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身的资质和资历不足,给公司员工安全培训的内容只能是杯水车薪。
误区十二:有些从业人员认为,一但进入化工企业工作,就变成了“搞化工”、“会化工”、“懂化工”的专业人士。笔者认为,凡是没有在化工企业工作过的人员,进入化工企业工作后,必须经过一个“转型”的过程,即需要一两年的时间,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工艺技术和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方能成为化工企业的从业人员。成型后的从业人员要有至少10年以上化工企业工作经验、且综合素质得到一定的提高后,方能成为这方面的行家里手。
化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意义重大的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责任主体应是化工企业本身,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真正的原动力应来自企业自身: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只是培训的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化工企业要向从业人员灌输“要我安全是爱护,我要安全是觉悟”的理念,要培养从业人员从“要我安全” 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 转变,真正使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技能。化工企业只有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素质,才能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又稳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