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双控”机制 保煤矿安全
发表时间:2017-01-13
建“双控”机制 保煤矿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127会议上指出,对易发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要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疗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简称“双控”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当前,“双控”机制建设已成为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并且可以预见“双控”机制必将成为引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流程和内容
制定安全准入标准
目前,国家层面正在积极推动实施煤炭供给侧改革,安全许可方面,暂停核准新建低于30万t/a的矿井、90t/a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新建、改扩建煤矿,不再核准;同时,协调各职能部门建立国有老矿退出机制,推动资源枯竭、安全条件差的国有老矿有序退出,
加强安全风险辨识
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的性质、类别和特点,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分类标准,确保标准体系结构严密,切合实际,内容完善。
强化安全评估
煤矿企业应采用风险矩阵图等适宜的方法和程序,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对评估结果,应结合现场实际,确保符合实际。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还应对危险源分级分类建档,明确对建档到销号的环节和程序,实施规范化管理。
完善危险源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从国家层面,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修订完善《煤矿安全规程》和各类安全标准、规范;督促煤矿企业制定完善各类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形成危险源分级分类管控的措施体系;同时,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积极采用科技手段、工程手段加强超前治理,不断实现区域治理为主,局部治理为辅;装备治理为主,人力治理为辅。
健全危险源监测预警体系
对于煤矿企业来说,应不断改造升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推广激光、红外灯监测技术装备,对瓦斯、水、或、矿压等灾害实时监测,构建覆盖井下人员、设备、环境的预防预警系统。完善危险源监测的数据指标体系,采用大数据技术,对各级各类危险源进行综合研判和趋势分析,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实时超前预警。
全面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对高风险重大隐患采取区域性、根本性的防控措施,不得降级采用局部性、临时性的措施进行处理,以确保防控效果。同时,应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和攻坚活动,确保各类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实施安全风险验证评级
煤矿企业对于各类措施的治理效果,必须进行验证评价。对易于整改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对标确认;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效果,可以采用敏感指标进行检验;对系统性风险的管控效果,可以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评估。
重点和关键
评估确认是关键
只有评估确认,才能心中有数。煤矿企业常用的风险评估方法,主要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笑和后果的严重性2个维度进行评价;精确的风险评估具有一定的操作难度,往往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对于企业来说,评估确认应是一个经常性、持续性的环节。
精髓远重于形式
无论对于政府监管部门,还是煤矿企业,在实践中,都应搁置争议,把握“双控”机制的精髓,切实提高安全水平。---双控机制的精髓在于超前性、精细化、流程化、科学化、体系化;
支撑和保障
管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不能仅靠人工管理,还需要一定的工程技术手段。对于企业来说,经营形式再困难,安全投入也要到位,不能挤占、挪用安全费用。
“双控”机制的建立,整合了新旧安全管理体系的精华,既有传承又有创新。现代风险管控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了量化管理手段、流程再造技术、系统管理方法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落地生根,为源头防范各类事故提供了技术和管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