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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控制

发表时间:2018-05-02

按照专业划分,建筑企业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企业。这类企业具有手工劳动和繁重体力劳动多、组织形式不稳定、人员(劳动力)流动性大、工程复杂程度经常变化、数个或数十个分承包方同时在一个工地施工的特点,是露天立体作业、危险程度极大的高风险企业。所以,建筑企业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有效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一、主要危险源辨识

我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必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和监控,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并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企业形成并保持对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GB/T28001:200l标准4.3.1条款也指出,“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

建筑企业的员工每天都接触各种危险材料,并在环境恶劣的施工现场工作:在钻孔、喷砂、装饰内外墙面、打磨、砌砖时,可能因吸入粉尘、沙子、石英颗粒而引起矽肺病;在从事焊接和其他五金作业时,可能因吸入金属烟雾而引起某些肺部疾病或上呼吸道机能失调等职业病;在铺设路面和屋顶时,沥青释放出的有毒烟雾会刺激咽喉,使人感到恶心、出现慢性下呼吸道感染;进行内外装修时,可能会吸入油漆、胶粘剂、地板油及其他材料释放出的有毒气体;翻新、拆除旧建筑物时,可能受到含铅涂料、石棉、有毒霉菌的感染而引起过敏反应等各种症状……

因此,粉尘、放射性物质、甲醛、苯、乙二醇、氯乙烯、铅、锰、可燃烧爆炸物质,以及在振动、噪声、酷热、严寒的环境中作业,夜间施工、高强度劳动、赶工程进度等是导致建筑企业发生职业病的主要危险源或主要因素;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是导致建筑企业频繁发生工伤事故的主要危险源或主要因素。对于一些特殊风险的作业,如桥梁建设的水上、水下作业,公路、隧道建设的爆破作业,有火灾、爆炸危险企业的改扩建工程,超高层建筑的桩基施工等,也是建筑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的主要危险源或主要因素。

建筑企业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控制

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

建筑企业进行危险源辨识的方法主要有直观经验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两种。企业可以根据行业的特点,按照人员的能力和工艺特点等选择适宜的危险源辨识方法。

1、直观经验法。这种方法简便、易行,可以将其分为对照法和类比法两种。对照法指企业对照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有关标准、检查表,借助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和实践经验,直观地对被评价对象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辨识。类比法指企业利用相同或相似的系统、作业条件、经验、相关统计资料进行类推,对被评价对象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进行辨识。

2、系统安全分析法。这种方法指企业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中的一些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包括事件树(ETA)和事故树(FTA)法。这种方法经常在复杂的系统中应用。

风险评价指企业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分析、预测危险因素和可能产生危害的程度,以此为依据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措施。使用的方法包括安全检查表法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两种。

1.安全检查表法。采用这种方法时,首先列出各作业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应进行检查的项目,用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排列并编制为表格。这种表格,称为安全检查表。

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将这种方法简称为D=LXEXC法。其中,D代表危险性的大小,即危险性的分值;L代表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E代表人体在危险环境中暴露的频繁程度;C代表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损失的后果。企业采用这种方法时,如果所得总分在70至160分之间,可将其确定为重大危险因素。

建筑企业可以针对用电、机械、噪声、爆炸等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使用以上的方法进行相应的评价,目的是消除、减少风险并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后可能带来的新的风险心中有数。

三、危险源的控制

建筑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后,必须从实际出发,采用工程技术方面的对策和相关管理措施对危险源进行控制。

1.确定控制危险源和相关因素的运行程序与活动。企业应找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薄弱环节、重点环节,并制订相应的控制措施、确定适用的办法,避免因这些环节出现问题而导致体系运行失败。

2.准确把握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制定应急预案与响应程序。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过程的危险源,有效预防或减少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给员工带来的疾病和伤害,是判断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符合性的依据之一。

3.针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编制控制计划和程序。一般来说,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后果可以预见,而何时发生既可以预见。

也可以不能预见。所谓可以预见,指不遵守某些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规范、标准,就可能出现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出现了某些隐患或不合格因素,不采取相应措施,也可能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所谓不能预见,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很可能受到外界客观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如天气等自然因素)。虽然这种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不可预见,但一旦出现,企业应有妥善处置的能力。

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GB/T28001:2001标准的要求,针对地基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门窗安装、屋面防水、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等过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并制定完整、配套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精品工程的要求进行项目管理。每一项工作都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分析,时刻保证工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从而将员工的各种职业病和伤害事故降到最低程度。例如,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三宝”、“四口”等规定,控制高空作业产生的危险和物体打击;通过临电设计、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防雷接地、使用绝缘材料等措施,控制触电事故;通过建立起重吊装方案、定期检查起重设备和吊(索)具、培训操作人员等措施,控制起重伤害事故;通过消除、降低、隔离等个体防护措施,控制粉尘、中毒、噪声、放射性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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