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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辨识及个体防护应用

发表时间:2019-08-21

职业危害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人们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各种职业危害因素,但只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手段,职业病和职业性伤害是可以预防控制的。然而,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市的聚集性尘肺病以及急慢性职业中毒事件不断凸现出来。卫生部职业病报告数据显示,尘肺病和急、慢性职业中毒是我国最严重的的职业病;煤炭、有色金属和冶金是职业病发病较高的重点行业。


在职业病的3级预防中,应强调的是第1级的预防-源头控制,即采用工程控制与个体防护等技术措施,减少劳动者接触机会,尽可能保持最低接触水平。在工作场所粉尘治理方面,我国职业卫生工作者通过实践总结了“革、水、密、封、护、管、教、查”8字方针,个体防护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环。《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是可以作为一道重要屏障,有效预防职业病和职业性伤害的。


在工作实践中,由于个体防护用品选择、使用以及培训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甚至错误而导致悲剧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的专家对我国1989-2003年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进行了原因分析,导致中毒发生的前5位原因分别是缺乏职业卫生教育(18.9%)、没有个人防护设备(17.2%)、没有密闭通风排毒设施或排毒效果不好(16.1%)、没有安全操作规程(11.4%)和违反安全操作制度(10.7%)、未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或使用不当(10.1%)。2000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文件(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中明确指出,纱布口罩不得作为防尘口罩使用,现在依然有很多企业、尤其是传统重工业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仍在使用着纱布口罩防尘。


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笔者结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从职业性危害因素的辨识及风险评估、工作场所颗粒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呼吸防护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等方面加以交流和探讨,希望能给从事职业卫生管理和技术服务的人员以及关注职业病防治的同仁一定的帮助和启示。

1989-2003年我国中毒事故原因分析图

1989-2003年我国中毒事故原因分析图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辨识及风险评估

职业卫生工作的目的或任务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要达到此目的就必须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职业卫生的定义已经把职业危害的管理和技术要点诊释得非常清楚,其核心就是劳动者和工作场所。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辨识

工作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主要来自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最主要的是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用人单位应组织职业健康管理、工程设计、生产工艺技术、产品研发、生产车间及班组等部门的相关人员会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从所使用的原料开始查看整个生产线,对可能存在和产生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生产原料、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等各个环节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产生和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种与岗位(具体到每个工序和工位)以及劳动者情况。


近年来,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以及一系列行业职业病防治规范,如已发布的《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GBZ/T 211-2008)、(纺织印染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GBZ/T211-2008)、(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职业卫生防护技术规范》(GBZ汀231-2010)等,汽车制造、制药、蓄电池、箱包制造、宝石加工等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也都在研究制定中,这些行业的职业病预防控制规范对于各个生产单元的工艺流程进行了清晰而明确的描述,通过列表的形式将车间/工序、岗位/工种、主要职业性有害因素等一一对应,非常便于用人单位使用。用人单位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作进一步展开,确定重点工作地点和职业暴露人群。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风险评估

辨识工作场所可能存在和产生的主要职业性危害因素,只是从定性的角度了解了“有什么”和“是什么”的问题,完成了风险的概览,还需要用定量的手段对职工的暴露情况进行评价和评估,重点要考虑污染物的毒性、浓度(或强度)、劳动者暴露时间、劳动作业强度等。


污染物的毒性越大对劳动者的危害越大,用人单位可以查阅卫生部《高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实用指南》《危险化学品使用手册》、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 )、百度百科等资料或工具进行了解。工作场所空气污染物浓度越高,劳动者吸入的量就会越大,对劳动者的危害也越大。用人单位可通过内部日常监测系统以及职业卫生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日常检测、评价报告获得职业暴露情况数据。同时还要考虑暴露时间和劳动者劳动强度,这会影响到呼吸频率和污染物吸入量,(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2.2-2007附录B对体力劳动进行了分级。另外,还要考虑劳动者的个体敏感性。


通过对工作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可以帮助管理部门确定具体工作地点和暴露人群的危害水平,为进一步采取工程控制和个体防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工作场所颗粒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呼吸防护

用人单位应首先采取工程控制措施,在使用所有可行的工艺、设备以及专项控制后仍不能达到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采取个体防护措施。以下将从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及维护等方面重点介绍工作场所中的颗粒物(包括生产性粉尘、重金属粉尘、烟等)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有毒有害气体、有机蒸气等)的呼吸防护(仅限于常规作业下的一般危害环境的防护,不包含缺氧、未知环境以及达到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IDL日)浓度的极端工作环境))o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

用人单位应根据《呼吸防护用品选择、适用与维护》(GB/T 18664)的要求选择呼吸防护用品,防颗粒物应符合《呼吸防护用品一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2626-2006)的要求,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应符合<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 B2890-2009)的要求,并在保证安全、有效性的前提下考虑劳动者的负荷及舒适性等问题。


呼吸器选择:所选择的呼吸器的指定防护因数(APF)应高于危害因数(GB汀18664):如果危害因数小千10,可以选择半面罩;如果危害因数大于10小于100,应选择全面罩;如果危害因数高于100,应选择动力送风呼吸器、正压式长管呼吸器配送气头罩或其他指定防护因数高于100的呼吸防护产品。随弃式防颗粒物口罩不能用于有毒有害气体、有机蒸气的防护。


过滤元件选择:根据工作场所污染物性质,选择能有效过滤目标污染物的过滤元件。


颗粒物防护:GB 2626-2006对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进行了分类和分级,滤料分KN, KP两类,过滤效率分90, 95, 100(即最低过滤效率不低于90%,95%、99.97%)3级。如果防护油烟、沥青烟、柴油机尾气等油性颗粒物时应选择KP类滤料,防煤尘、水泥尘、金属烟等非油性颗粒物时应选择KN类滤料。目前,我国对于过滤效率等级的选择没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美国职业健康安全局(OSHA)对一些致癌物如无机砷、石棉、镐、焦虑逸散物、棉尘、铅等提出了必须配高效过滤元件(过滤效率N、P、R100),其他国家对过滤效率选择的普遍要求是,过滤效率低于94%或95%的过滤元件仅适用于低毒性的粉尘,不适合烟和高毒的物质。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颗粒物的毒性、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等因素加以评估以便选择适宜的过滤元件。一般地,对于煤尘、水泥尘、木粉尘等选择KN90或KN95即可,对于铅烟、电焊烟等重金属烟/尘应选择KN95或KN100。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防护:防毒过滤元件对不同的有毒有害气体、有机蒸气的防护原理是不同的,对于苯、甲苯、三氯乙烯等有机化合物蒸气的防护主要靠活性炭的物理吸附作用,而对于硫化氢、氰化氢、氯气、氨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主要是通过化学吸附。GB2890-2009对防毒过滤元件按照气体的类别加以分类,但并非所有的气体或蒸气都有适合和有效的过滤元件,用人单位在选择滤毒盒时应对目标气体或蒸气有充分的辨识,并向个体防护供货商咨询如何选择适合的过滤元件,如果过滤元件选择错误可能会导致重大职业中毒事故。


颗粒物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综合防护:工作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比较复杂,往往会有颗粒物、有毒有害气体、有机蒸气等多种污染物同时存在,应对污染物存在状态及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加以识别,对于呼吸防护而言,过滤式呼吸器应选择尘毒组合的过滤元件,典型的如喷漆作业。


呼吸防护用品的使用及佩戴规程

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维护是极为重要的,用人单位应认真组织使用者进行产品使用说明培训,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适合性检验:随弃式防颗粒物口罩、半面罩/全面罩都是密合型面罩,使用者的脸面部与面罩的密合非常重要,如果不能取得有效密合,防护就会失效。在GB/T18664-2002对适合性提出了要求,并在附录E给出了适合性检验的方法;OSHA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密合型面罩,必须进行适合性检验。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适合性检验工作,定性适合性检验设备具有便携、有效和对场地无要求的优点,能帮助使用者选择适合的面罩,并了解面罩佩戴与调节方法以及不正确佩戴会导致严重泄漏。


佩戴规程:劳动者在进入有害环境前,应先检查呼吸防护产品是否完好,然后按使用说明正确佩戴,对于密合型面罩,使用者佩戴好后还要做气密性检查,以确认密合;在有害环境作业的人员应始终佩戴呼吸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离开有害环境到达安全区域后方可摘除。


注意事项:当使用呼吸防护用品过程中感到异味、咳嗽、刺激、恶心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有害环境,并应检查呼吸防护用品,确定并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进入有害环境;若无故障存在,应更换有效的过滤元件。


呼吸器的使用寿命及更换周期

用人单位管理人员根据作业场所职业性有害物质的性质、浓度、劳动者劳动强度、现场环境温度、湿度以及所购买防护用品的性能等有效评估过滤元件的使用寿命,并及时更换过滤元件。任何时候,防颗粒物和防毒的过滤元件都不允许水洗。


可更换式防颗粒物或防毒半面罩、全面罩

过滤元件可更换;面罩本题要每天清洁,呼吸阀、吸气阀、头带等可更换部件坏损时要及时更换,面罩本体发生变形、裂纹或破裂迹象时要更换。


防颗粒物过滤元件

在正确选择的前提下,防颗粒物过滤元件长时间不更换,不会导致过滤效率降低,但会使劳动者吸气阻力增加,增加使用者的负荷,如果不能及时更换,劳动者为了呼吸顺畅,有可能会不坚持佩戴,或将头带调松,增加透气感,使呼吸器不能密合,这将会使防护能力急剧下降,不能实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目的。因此,当使用者自己感觉阻力明显增加时更换过滤元件。随弃式防颗粒物口罩用过滤材料制作面罩本体,设计使用寿命为1个工作班,当脏污、破损时更换,或当使用者自己感觉阻力明显增加时更换。


防毒过滤元件

防毒过滤元件的容量有限,对气体或蒸气的防护时间就有限,如果不及时更换,使用者会超标暴露,可能会导致职业伤害事故。滤毒盒的使用寿命会受污染物的性质(同样浓度水平,对有些物质使用时间长一些,有些短一些)、污染物浓度(浓度越高,使用时间越短)、佩带者劳动强度(劳动强度越大,呼吸频率越快,使用时间越短)、环境温度、湿度(湿度过高,活性炭会吸附水汽,从而降低吸附有机蒸气的能力,使有机滤毒罐使用寿命下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为有效制定出科学的更换时间周期表,就需要对各项危害因素进行科学、真实地测定,通过评估确定过滤元件的更换时间表,在失效前进行更换。需要注意的是,预测的使用时间是理论值,由于工作场所比较复杂,为安全起见应对预测的使用时间加上一个保险系数(即对预测的使用时间打个折扣),这需要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加以评估和判定。


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

个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具有重大意义,个体防护看似简单,但真正落实好并不容易。笔者结创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发布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汀225-2010)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标准和规章就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加以探讨:


明确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部门和人员

(职业病防治法》第19条第一款(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个体防护是职业病防治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管理工作应有具体的科室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人员应接受过适当的培训,了解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及个体防护管理的法规、标准,具备一定的职业卫生知识。


建立PPE的选用程序

建立PPE的选用程序,并制度化,规范个体防护的各个环节。例如,对呼吸防护可建立呼吸保护计划,GB/T18664-2002在7章对建立呼吸保护计划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在附录H中,提供了呼吸保护计划管理情况检查表和执行情况检查表等,对噪声防护可建立听力保护计划,参照卫生部颁布的(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芜用人单位可以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借鉴和参考相关内容制定出本企业的个体保护计划,并有效执行。


制定个体防护配备计划

制定个体防护配备计划,明确经费来源(GBZ/T225-2010第4.7.4条)。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与普通的劳保用品要有明确的区分,目前很多工业企业尤其是传统的重工业企业用于”劳保”方面的费用并不少,但往往将绝大部的费用用于传统的用品上,如肥皂、洗发水、毛巾、布手套、纱布口罩、普通工装等,真正用于有效预防职业病的随弃式防颗粒物口罩、半面罩、耳塞、安全防护眼镜的特种防护用品上的费用较少。用人单位应调整资金比例,加大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投入,并设立专项资金,尽量不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上缩减成本。


规范采购流程

用人单位应规范个人防护用品内部采购流程,个人防护用品的选型、招标可由职业健康管理、采购、生产车间等部门的人员共同参与,所采购的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于进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劳安标识(LA),国内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劳安标识(LA)和质量安全标识(OS),其有效性可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hinasafety.ac.cn/)进行查询,所采购的产品型号应在供应商产品明细中。安标认证管理机构每年检验产品,用人单位不需要查验产品检测报告,只需查验劳安(LA)标志证书及供货商经营许可证。


加强监督和培训

用人单位应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检查、更换过滤元件以及维修、清洗、消毒、储存和废弃等的程序和方法,并有记录,记录信息应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对个体防护用品现场使用情况作经常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错误使用、佩戴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有记录。


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还应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维护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劳动者对防护用品适用性、使用限制、佩戴方法、更换方法有充分地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劳动者个人防护意识。


同时,企业监督管理人员也要根据工作需要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一方面保护自身健康,另一方面也可以给劳动者以示范的作用。


企业雇主应承担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用人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靠科技进步和教育,不断提高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同时,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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