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有效预防农机安全事故?
发表时间:2020-05-26
“农机安全村”是指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健全村一级的农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村内农机安全责任,加强农机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农机手要懂技术、重安全、和法规,做到安全生产;农民要知晓交通常识,懂政策、讲安全,形成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农机事故安全隐患则表现在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无牌无证、违章违规操作、机具带病作业、农机监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等方面。2012年全国道路外农机事故统计显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操作失误、未年检引发的事故起数分别占总起数的30.8%、20.6%、43.9%、28.4%,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死亡人数的 42.8%、30.9%、24.1%、44.2%。
农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其他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有着很大的不同,农机具数量大、品种多,分布广泛,使用季节性强,且监管对象是广大农民群众,仅仅靠集中突击排查、专项整治、排查月等专项行动很难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因此,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中,要始终把农机事故隐患排查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
1、提高隐患排查认识,落实隐患排查责任制
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立相应的隐患排查常设领导机构,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1.1 落实隐患排查责任
基层农机监理机构为本辖区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地区的隐患排查工作。省市农机监理部门是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管主体,全面领导、指导本辖区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2 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机安全监管力量的薄弱,决定了农机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化。农机监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应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经常深入乡村和田间农户,把隐患排查工作做实做细。
1.3 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按照隐患排查年度计划,逐乡逐村逐户推进,做到全面、彻底,不遗漏一村一户,不遗漏一台农业机械、一名驾驶操作人员,见人见机,当面讲解,当场排查处理。同时在事故多发村镇、地段、重点农时季节,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将事故化解在萌芽状态。
1.4 建立农机隐患排查档案
除了正常接受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外,还存在大量的无牌无证以及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所以,在隐患排查的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农机隐患排查档案,记录其机型、生产厂家、使用年限、安全状况、所有人的联系方式、驾驶人员的持证年检情况以及整改建议等。对于发现的一般性安全隐患,要当场消除;对于重大隐患和超期服役机具,要按照有关规定挂牌督办或强制报废,逐一销号,并有目的地进行定期复查。
2、学习农机基本知识,提高隐患排查的实效
农机监管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农机操作人员和农业机 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1640-2008 农业机械分类》规定:农业机械包括 14 个大类,57 个小类,276 个品目。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适应农村农业新形势的新型农机具也在不断增加,技术性能和操作技术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因此,农机监管人员除了要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外,更要加强农业机械基本知识的学习。对农业机械,尤其关乎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要掌握其主要结构、主要性能、作业特点、操作使用、维修保养方法等基本常识。只有掌握了这些农机基本知识,才能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对机械的技术状态、技术性能、存在的缺陷、易出现的危险状况等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进行正确的处理;才能对违章违规行为的纠正做到有的放矢,有理有据,更具有说服力,机手和操作人员才更易于接受和改正,从而提高隐患排查的效率。
3、加强督导检查,努力提高农机“三率”
2012 年全国共发生道路外农机事故 2091 起,死亡692 人,其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事故起数为 1890 起,占总起数的 90%;死亡 651 人,占总死亡人数的 94%。在众多农业机械当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是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因此,要努力提高农机“三率”,减少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农机事故的发生。
在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进行机具检验,结合农机免费实地检验试点工作,以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为重点,严把技术检验关,严把驾驶操作人员发证关,杜绝无牌无证、带病机械投入作业。坚决查处农机牌证管理和农机检验环节中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结合“平安农机”创建和农机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农机安全督导检查,规范农机安全检验人员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农机安全规章制度,促进农机安全管理规范化。
4、加强农机安全执法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农业机械作业季节性强,监管人员要根据农机作业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执法和安全教育培训。
4.1 强化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农忙时节,大量农业机械活跃在田间地头和农家场院,是农机事故的多发季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专业人员查处治理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脱检脱保、拼装改装等问题;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使用带病机械和违规操作,以及制动、灯光、故障车辆警告标志牌、车身反光标识不全等违法违章行为。另外要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严查中小型“三无”农机具产品,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
4.2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常识,展示农机典型事故案例,时刻在广大群众,尤其农机操作人员耳边敲响安全警钟,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5、抓好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的落实
要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管体系建设,特别是县乡级基层农机监理机构的建设,他们承担着农机安全监管的大部分责任和大量具体工作,但他们的工作环境差、人财物匮乏是不争事实,这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机监管工作的落实。国家及各省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相继出台,为我们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供了重要保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紧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不能让这些法律法规只停留在纸面上,要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特别是要制定具体的、有可操作性的保障措施,对基层农机监理机构,从人员、设备、装备上给予明确的政策支持。
6、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信息网络
各县(市、区) “农机安全村”活动领导小组要与各乡 (镇)和各“农机安全村”的领导小组建立信息网络,为他们提供安全生产教材、资料和科技致富信息。各村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向乡 (镇)政府和县(市、区)农机安全村活动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农机挂牌、安全生产、农机事故、农机手安全管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机安全村活动等情况。县(市、区)农机安全村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管理并及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