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危企业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2019-02-22
摘要:管理缺位、隐患暗存成为影响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的基础性因素。企业和监管部门应当协调一致、达成共识,使安全成为企业发展的保障和潜动力,共同促进企业经济安全发展。
如何有效防止危险物品生产、使用、经营等涉危企业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发展,成为新时期危险物品管理和社会治安稳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就此谈点不成熟的看法,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涉危企业灾害事故致发因素探析
症结之一:经济、政府、企业管理体制转变对安全管理模式造成了巨大冲击。上世纪A?年代以前,我国采取“国家监督、行业管理、群众监督”的企业负责安全管理体制,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而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走向市场,企业形式多样化。甚至有些原先的行业主管部门也变为企业,担负了市场经营和安全监管的双重职能。B??B年实施的《安全生产法》虽然明确了现行的国家安全生产运行机制,即“国家监督、政府管理、中介服务、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五方结构”模式,但实行几年来,却成为事故高发的几年,其原因何在不得而知。政府原有的安全管理模式在变革中受到市场经济管理创新体制的挑战,而与新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却未建立起来,使政府外部管理和企业内部管理都受到削弱,必然造成管理的失控。
症结之二:市场经济的趋利性使管理者淡化安全意识、忽视安全投入。许多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尽可能地减少对事故预防的投入,漠视企业不良生产环境的存在,降低工人培训开资和标准,甚至明知存在事故隐患,仍轻信能够避免而置若罔闻。有的企业明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却强行开工或采取隐蔽手段进行非法生产。许多涉危企业缺乏人本的理念,将追逐最大利润作为企业的根本目标,为此想方设法降低成本,最终造成安全事故频发。不少企业主认为“死得起伤不起,预防成本高,死亡成本低”,因此他们宁可死几个工人也不愿加强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在安全生产投入上的先天不足,后天不良,使事故隐患处处暗存,事故的发生就不再成为偶然。
症结之三:“地方保护”大行其道,监管制度难以落实。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经济指标往往成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准。尤其在经济落后地区,政府财政收入困难,其传统产业如烟花爆竹产业、开矿业成为当地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增加财政收入,作为担负高危产业监管责任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往往漠视监管,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仅不予制止、取缔,反而大力支持,为非法生产开绿灯,甚至于暗中庇护,协助逃避查禁、排除职责管理,“睁只眼,闭只眼,明制止,暗保护,得过且过”。以致于危险物品非法生产、违规经营和使用发现得了,查处、取缔不了。此外,官商勾结、执法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利益共享或腐败,更进一步加剧了监管漏洞。
症结之四:重整治打击,轻防范管理,忽视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在危险物品行业管理中,某些地方行业管理者对加强危险物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监督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往往不到位,管理流于形式。对辖区内非法生产、违规销售,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更有甚者,以“发证代管理、收费代管理、无费不管理”,“收费卖证”成为某些管理部门的敛财之道,违规生产、非法生产、违规销售、非法倒卖也就借此“大开绿灯”。而日常的安全检查则没有落在实处。事故一旦发生,则小事故欺上瞒下,自行处理。大事故则只能服从上级“严令整顿”,缺乏事前的预先自觉防范管理。日常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更成为一句空话,有些地方仅同管理人员签署安全责任书,而不检查督促落实。宣传力度不够,直接影响到了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症结之五:权责交叉,监管混乱。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涉及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十个部门,其监管职责各有分工,但权责定位不明确导致各部门行使管理权的纷争。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必然导致管理混乱。而执法力量和执法权限的分散又严重影响执法力度。取消行政审批前,危险物品管理的大部分执法权限都在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即有执法权又有执法力量,而取消行政审批后,伴随职责权限的重新划分调整,原由公安部门承担的相当部分职能划归安监等部门。但相应权责机制的不完善又导致公安部门有执法力量却无执法权,安监等部门有执法权但缺乏执法力量或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时心有余而力不足。事实上在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下政出多门,造成机构都没有足够的资源和力量去真正承担起这样重大的责任。而多部门的集中整治搞治标不治本。如何协调取消行政审批后安全管理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涉危企业涉危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对策研究
一建立现代管理理念,重视安全管理理论在危险物品管理及事故对策中的应用。安全超前预防性应当成为现代安全生产的主要特征。如何建立起顺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时代要求的管理理念,成为事故预防重要环节。有关监管部门人员应当善于运用安全管理理论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把“本质优化”作为审批许可和监督检查时的指标之一,运用“先兆辨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具体包括从业单位的设备运行、物品保管、工人操作等情况,从而及时加以预防控制;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指导企业运用“多重防护”理论,从人控、机控、电脑控制等的多个方面增加生产经营、管理系统的可靠程度,降低事故的发生几率;更为重要的是,要充分运用“重点控制”,分清主次、抓住重点,把管理力量放在关键问题上。同时要求通过对已发事故定量分析,按照事故发生频率高低有重点进行管理控制,把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源、放射源等列为重点危险源,及时清理、列管本辖区危险源,将控制重点细化到具体的行业、岗位、环节上,从而有针对性进行有效控制和强化监管。
二"树立以“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构建企业安全文化。“以人为本”是现代安全管理科学的升华和重要基础。传统安全管理过分强调“物”的管理,即以“硬件”为中心;往往忽略“人本管理”。而“人”的因素决定着安全防范的一切。因此要强调“以人为本”,突出危险物品管理者和从业者的安全意识、心理素质、思维方法、工作态度、等因素。只有人人都充分意识到安全对人、对企业、对社会的极端重要性,才能通过社会全员积极参与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要从动态信息人手,建立信息收集、反馈、分析处理系统,及时捕捉不安全因素,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及时识危险因素,并进行正确的矫正和引导。如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违章违纪或发生事故,不能只用简单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制裁,还必须辅之以有效的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消除一些带倾向性的心理障碍。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组织等手段,做到教育本人、警示众人。强化动态管理,随时掌握现场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个作业环节上的偏差,切实消除隐患。在以人为本的主题下,加强安全人文意识的社会化宣传。树立正确的安全文明生产的思想观念及行为准则,使从业者形成强烈的安全使命感和能动性。
三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安监、公安等职能部门应明确职责,不缺位、不越位,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应当保障权、责、利的统一,确保管理威慑力。否则,管理没有威慑力,势必最终导致难管、不管、空管。要落实责任,明确细化到个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严格审批发证,严格安全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狠抓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严管、严防、严控并举,以管理促安全,以检查促安全。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协助管理。安全宣传教育是进行安全管理和搞好安全防范的根本性措施,各有关部门应加大危险物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教育工作。同时把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发动群众,教育群众上。宣传工作的关键在于使每一个接触、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员熟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懂得必要的安全知识,充分认识其不良危害,为此我们要用通俗的语言、鲜活的事实警醒世人。提高其安全意识,使相关人群知法、守法,做到防患于未然。此外,通过安全宣传教育,使人人明白非法生产、经营、运输、携带危险物品的严重危害,激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增强群众社会责任感。同时公布举报热线,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协助管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态势,促进安全防范措施的具体落实。
五建立现代企业经营机制,构建相对集中的行业管理格局。建立现代企业经营机制,“合理引导”作业者进入规模化生产,是消除非法生产的有效措施。公安机关等有关主管机关要本着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的原则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既不能纵容、放任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生产经营工作,也不能简单采用关、停、转的办法限制行业的发展。要大胆探索加强危险物品管理的新路子。笔者认为,要根据危险物品类别及其社会危险程度,严格区分国家专营和企业或个人自营范围,从实质上杜绝“非法生产”的生存空间。
作者:王占军 万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