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安全生产?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3-03-22
现代社会的所谓“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事故的发生以及其他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身体上的伤害和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的事故,为了能够有效消除或控制环境危险和潜在的有害因素而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可能使我们的生产经营所有的过程在客观上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有条不紊地进行,以保证生产一线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设备设施完整性免受损坏、环境完整性免遭污染物的破坏,其实就是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得以顺利进行的一系列相关活动。安全生产本质上是安全与有效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有效地促进生产,有效的生产必须贯彻始终的安全。
我国新颁布的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有效地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人身财产安全。
4、以此来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5、严厉制裁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的新安全生产法之所以会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自然是具有丰富的现行法律内涵和规范社会生活的作用。它的通过及其实施,对进一步全面加强当时的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制建设,以此激发全社会对保护公民生命权的无条件珍视和保护,不断提高全民族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法律意识,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无重特大事故,特别是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非常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历史意义上的影响。
新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职责的部门,依法要求被检验审查、监督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性安全设备、应急救援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委托书安全生产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合格验收中超标准收取费用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立即责令改正,并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滥用职权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民政府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家出台的新安全生产法目前已正式开始实施,基本回应了我们的党和国家、我们的政府以及广大的人民群众长期以来长期以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认真实行“一把手分级负责”的监督管理工作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