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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怎样构建

发表时间:2019-06-04

摘要:搞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防患于未然是做好消防安全稳定工作的有效途径,排查整治就需要有统一的认识、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深入实际的行动,将隐患彻底根除。


近年来,从部局到总队,每年都根据火灾规律,结合阶段性火灾突发类型,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消防安全。但如何确保这种机制长久保持呢,针对这些问题,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和个人的思考,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化”


《消防法》明确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虽然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类型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强有力的处罚措施和保障条款,消防工作与关系密切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也存在脱节现象。


在部署安排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时,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别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全面推行“三分三定”(分部门、分区域、分重点,定人、定岗、定量)消防监管模式,将消防安全责任“回归”到社会单位自身,真正落实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类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运用综合行政管理措施推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常态化”


在社会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承诺制,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通过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火灾隐患情况,对整个单位的消防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对整治对象实行消防安全综合评定。根据单位履行消防安全承诺的结果,对社会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并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通过与工商、税务、文化、保险、银行等部门行业的联动,制订相关优惠政策,使其在社会单位的税收、证照年检、设施检测、保险、信贷等方面发挥影响,激励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并通过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实现科学分配消防监督警力,提高消防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社会单位对自身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信用的关注度。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怎样构建

三、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日常化”


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标准,将整治工作量化并设立考评指标,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各类考核评定。在各级考核时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台帐,并将硬性整治指标作为验收整治成效的重要标准,如行政处罚指标、强制措施执行次数、下发法律文书量、执法质量等,并对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对成绩突出的,在各类考核中进行加分,予以激励。


四、增强火灾隐患排查的针对性,提高消防机构开展工作的统筹性


要推动建立火灾隐患研判机制,使各地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能够集中力量,敢于对老、大、难火灾隐患进行“硬碰硬”,对“冒头”的区域内突出火灾隐患开展针对性、侧重性的工作,结合地区实际,通过有效统筹,合理分配工作力量,以强化整治手段,确保每次整治都能“根治”一批火灾隐患,减少火灾隐患总量。


五、发挥社会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火灾隐患调控能力,发展消防工作“社会化”


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难以全面开展有关消防服务的情况下,积极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大力推动各类行业协会、消防技术服务组织的发展。一是要发挥保险公司的防灾职能。通过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促进保险公司对受保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风险评估,从而促进消防工作的开展。二是要引导检测公司向技术服务转变。逐步扩大建筑消防设施年检的范围,通过检测,减少消防监督工作量。同时,引导检测工作从工作性向服务性转变,从经济效益向社会效益转变。三是要推动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承担消防职责。针对部分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维护不到位的情况,要求维保公司承担消防职责,对于维保工作不到位的单位通过行政手段限制其业务,从而提高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四是要建立消防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对于新建工程的消防设施,推动建立施工质量保证制度,通过确定消防设施质保期,服务期的方式,降低新建建筑消防设施的隐患增加。


六、加大消防行政执法力度,执法形式“多元化”


各级、各部门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时,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紧密配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同时,要丰富行政执法手段,大量运用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措施。对于火灾隐患反复出现的,要依法在自由裁量时从重处罚。通过严格的执法,有效发挥行政手段的警示作用和制约作用。


七、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宣传渠道“多样化”


通过做好消防宣传工作,配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通过舆论力量,拓宽消防监督工作,发挥媒体的作用,对存在火灾隐患的社会单位进行曝光,以引导大众及社会单位自觉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同时,建立数量充足、管理规范、作用显著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培训方案、有考核办法、有激励措施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通过上门服务、上门宣传、上门帮扶和设立消防夜校、开设消防课程等方法,定期定人开展对应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八、严格奖惩,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的“制度化”


各级消防部门在抓好整治工作的同时,要提请政府将经过实践检验、成熟有效的做法进行推广,通过“三个机制”的建立,逐步建立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消防监督执法量化机制。通过“一体化”系统,量化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成绩,定期评比排名,以提高工作积极性。二是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奖励机制。通过建立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引导群众参与消防监督;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年度评比机制,对各政府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社会单位中开展工作较好的进行物质奖励和政策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三是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导工作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及时整改;对于工作中存在的过失,必须紧盯不放,及时问责,跟踪督办,直至彻底解决;对于,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以彻底解决火灾隐患“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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