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教育简述
发表时间:2019-12-18
一.介绍车间的概况。
如车间生产的产品、工艺流程及其特点,车间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状况及活动情况,车间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工种情况,车间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和注意事项,车间事故多发部位、原因、有什么特殊规定和安全要求,介绍车间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二.根据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车间的特点是电气设备多、起重设备、运输车辆多、各种油类多、生产人员多和生产场地比较拥挤等。要教育工人遵守劳动纪律,穿戴好防护用品,小心衣服,发辫被卷进机器,手被旋转的设备擦伤和绞伤。告诉工人在设备巡检、卫生清理时要防止碰伤、绞伤、烫伤等;检修时要切断电源,并悬挂警告牌,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道路畅通;在车道上行走时应注意车辆的通行.
三.介绍车间防火知识,车间易燃易爆品的情况,防火的要害部位及防火的特殊需要,消防用品放置地点,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遇到火险如何处理等。
1.车间的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是润滑油类.
2.车间灭火器主要配置在磨机房内.
3.车间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主要是润滑油的摆放部位,设备检修使用割炬和电焊所产生的火源等.
4.灭火器的使用:
现场实际操作讲解.
四.组织新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并应教育新工人尊敬师傅,听从指挥,安全生产。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二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现场各种物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保持足够的照明.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
动一切机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7.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18.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19.高空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每年体检检查一次。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五.工人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1)不要随便乱动车间内的电气设备。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了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擅自修理,更不得带故障运行。
(2)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扭开关、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3)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
(4)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防护性接地和接零。对接地和接零的设施要经常检查,保证连接牢固;接地和接零的导线没有任何断开的地方。
(5)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行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导线被物体轧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6)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注意如下事故:
①必须安设漏电保安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②使用单相的手用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用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③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
④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7)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有护套的双芯软线,并装有“T”型插头,避免插入高电压的插座上。一般场所,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等,其电压不得超过12伏。
(8)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临时线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9)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20米之内,以免雷击时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10)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砂、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因为它们有导电的危险。救火时应该注意自己身体的任何部分及灭火器具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危险。
(11)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六.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常识
劳动防护用品是对劳动者本人采取的个人防护性技术措施。专指个人佩戴的装具等。
1、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
我厂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防护用品的用途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
(1)预防飞来物的安全帽、安全鞋、防护镜、面罩等。
(2)为防止与高温、锋利、带电等物体接触时受到伤害的各类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3)对作业环境中的粉尘、噪声防护的口罩、面具等
2、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应注意以下事项:
(1)安全帽
①帽内缓冲衬垫的带子要结牢,人的头顶与帽内顶部的间隔不能小于
32毫米。
②不能把安全帽当坐垫用,以防变形,降低防护作用。
③发现帽子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要立即更换。
(2)护目镜、面罩
①防打击的护目镜能防止金属、砂屑、粉尘等飞溅物对眼部的伤害,多用于预热器捅堵和热风管清灰等工作。
②防辐射线面罩主要用于焊接作业,防止在焊接过程中产生产的强光、紫外线和金属飞屑损伤面部,防毒面具要注意滤毒材料的性能。护目镜、面罩的宽窄大小要适合使用者的脸型,镜片磨损、粗糙、镜架损坏会影响操作人的视力,应立即调换新的。
(3)防护手套
戴各类手套时,注意不要说手腕裸露出来,以防在作业时焊接火星或其他有害物溅人袖内受到伤害;各类机床或有被夹挤危险的地方,严禁使用手套。
(4)安全带
安全带是防止高处作业坠落的防护用品,使用时要注意如下事项:
①在基准面2米以上高处作业须系安全带。
②使用时应将安全带系在腰部,挂钩要扣在不低于作业者所处水平位置的可靠处,不能扣在作业者的下方位置,以防坠落时加大冲击力,使人受伤。
③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位和挂钩部分,发现断裂或磨损,要及时修理或更换。如果保护套丢失,要加上后再用。设备大修的依据和范围
1.1设备大修的依据
按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全面预算的安排,每年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生产线上的一个或几个系统停产15天左右,对在日常维护及每月定检时不能处理的却又影响系统生产能力、设备寿命和运转率的主机设备、关键设备和辅机设备进行修理,以确保系统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设备安全、高效运转,最大限度发挥设备经济性能,有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经济寿命,以实现全年生产经营计划,并为长远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奠定良好的基础。
1.2大修范围的划分
1)根据设备技术要求需整机预防性拆检,检查、更换、修理主要配件的设备计划性维修(包括生产工艺设备和辅助生产设备)。
2)因设备主要部件磨损、非事故性损坏而需更换的设备计划性维修。
3)因设备事故造成设备性能下降,主要部件需拆换修理的设备计划性维修。
4)窑砖或浇注料的计划性更换
5)下列各项设备维修不列入大修范围:
a)事故性的非计划性修复。
b)新投产设备的使用期限不足一年者。
c)经大修后使用期限不足一年者。
d)自然灾害损毁需重新购置、安装者。
2、大修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2.1大修的组织领导机构
大修领导小组是公司大修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大修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或总工程师担任,组员有质量技术部部长、矿山部部长、制造部部长、财务部部长、综合部部长、供应部部长、技术管理处处长、设备主任工程师、公司安全员。
1、为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安全有特殊要求并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特种作业范围:
(1)电工作业:含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危险物品作业的操作工、储存保管员;
(9)经国家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培训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取证和复审。
6、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7、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日期复审。
8、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9、经公司批准需办理新证人员须提交个人申请经部室负责人、生产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转综合办予以组织办理,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个人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
10、年审证件人员自行到培训机构办理也需提供个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生产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个人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
11、公司出资办理证件的人员离开公司(不含去集团公司其它子公司)时扣还公司出资部分报销款项。
各科室严格按照职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安全生产工作,各副总、各经理按照各自所分管工作时刻注意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逐人检查核定是否达到上岗作业的安全标准,未达到标准不能上岗;班中检查安全,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班后总结安全,提出分析和奖惩考核意见。
3、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4、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交接班。
5、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已、未遂事故和违章、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6、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得有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