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之化工生产装置
发表时间:2019-07-17
摘要:介绍了化工生产装置危险因素的分析方法,以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只有全面分析了化工生产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才能做出恰当的评价,找到正确的隐患整改对策措施,进而制定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引言
化学工业生产在国民生产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化学产品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伴随着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因素,如果处理措施不当,容易引起火灾、爆炸或者中毒,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进而造成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
那么如何能确保化工生产装置的安全生产、控制企业的风险就显得尤其重要。客观上要求从事化工生产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分析方法,对化工生产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其危险度的评价,查找生产运行中存在的潜在危险等制定其危险程度。通过分析、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及建议,确保生产装置在运行期间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安全、合理的程度内。
1、分析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确定装置的火灾危险类别。从生产原料、中间原料到最终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分析其易燃易爆情况,分析化工生产装置的运行参数与控制指标是否相符,一旦装置出现操作事故引起系统故障时,会不会引起超温、超压、可燃气体以及有毒有害介质泄漏等事故。
1.1根据物料的火灾、爆炸危险因素分析
根据装置所用物料的主要危险性,给出危险物料性质表和危险性汇总表。并将物料名称、爆炸极限、闪点、燃点、火灾危险类别、爆炸危险性类别、消防灭火种类、主次危险性类别、危险货物编号、UN号、职业危害程度分级等。
1.2工艺过程危险性分析
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过程随着原料、产品、工艺流程、控制参数等的变化而变化,其危险性也呈现不同的水平。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安全管理,必须了解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过程的分类,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对策措施。工艺过程的火灾爆炸危险性与生产装置规模、工艺流程和工艺条件有很大关系。一般来说,对同一生产过程,生产装置的规模越大,火灾爆炸的危险性越大,工艺条件越苛刻(如高温高压),火灾爆炸的危险性越大。
对装置主要工艺区域进行分析,识别与系统有关的主要危险,鉴别产生危险源的原因,估计事故对人体及系统产生的影响,制定已识别危险性的等级,并采取消除控制危险性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收集以往的经验和同类生产中发生的事故情况,制定事故的危险程度和事故的防范措施,所要分析的对象中是否也会出现类似的史,查找出能够造成系统故障、条件以及后果。
1.3关键设备的火灾、危险性
对化工生产关键装置中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泄漏的部位作好点检记录,严格执行操作工艺指标,杜绝出现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对于重点设备,分析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想,制定出相应的事故应急方案,并组织职工学习。
1.4其它危险因素分析
比如:高处坠落、机械伤害、高压管线震动,静电危害、检维修作业危险因素等。
2、职业卫生有害因素分析
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环境因素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叫做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三类:
2.1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包括生产过程中的许多化学物质和生产性粉尘。
(2)物理因素:包括异常气象条件、异常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等。
(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源体。
2.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主要包括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过度精神或心理紧张、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长时间不良体位、劳动工具不合理等。
2.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3)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环境污染。
3、自然环境因素分析
自然环境因素分析,是指通过多变量统计技术,把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分析出来,确定产生的影响,识别和评估重大环境因素,提出控制的办法并付诸实施,这些工作都将为组织逐步消除污染,实现清洁生产奠定重要基础。主要因素有:气温、湿度、风沙、地震以及海啸等。
4、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或设施。由于化工装置大多是连续性生产,其生产过程中有塔釜、容器、储罐以及输送管道等设施,在其单元作业区间危险物质储量较大,一旦发生泄漏、猛烈撞击以及静电荷大量集聚等因素,便会发生引燃爆炸等危险,其产生的巨大冲击波和热辐射,危害极大。
4.1生产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辨识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或使用《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所列的危险物质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场所或设施。
有两种情况:
(1)单元内有单一危险化学品,其储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
(2)单元内有多种危险化学品,若满足q1/Q1+q2/Q2…qn/Qn≥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式中:q1,q2,…,qn为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吨(t);
Q1,Q2,…,Qn为与各危险化学品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t)。
4.2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重大危险的辨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中规定了符合条件的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都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范畴。
5、结语
(1)根据以上分析结果,确认生产储存场所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2)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协管协调字[2004]56号)中相关规定,辨识生产装置是否构成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二十二条中规定,对其作业场所或生产设施达到或超过对应临界量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检控,并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演练,提高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