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管理40个不准总结
发表时间:2018-01-16
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是加油站正常经营的重要保证。笔者在基层安全检查指导工作中,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和工作经验,总结了加油站安全管理40个不准,现供各级安全部门在实施加油站安全管理中参考。
(1)不经消防部门验收不准开张营业。
(2)不经静电检测部门静电检测不准开张营业。
(3)不经安全管理培训,经营者不准上岗。
(4)不经消防安全培训或无操作证件者不准上岗。
(5)没有经过“三级教育”者不准上岗。
(6)没有经过消防部门批准,不准实施动火作业。
(7)没有经过安全部门批准,不准进行清罐作业。
(8)没有经过安全部门批准,不准进行基建施工作业。
(9)没有经过安全部门批准,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10)没有经过安全部门批准,不准停放各种车辆。
(11)没有经过安全部门批准,不准寄存任何物品。
(12)非专职电工不准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13)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
(14)不准使用非防护照明器材照明。
(15)不准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16)不准在加油站内点火、吸烟
(17)不准为非金属盛器加注汽油。
(18)不准为汽车的化油器加注汽油。
(19)在无密封的条件下收油,不准同时进行油作业。
(20)不准在高强电闪、雷击时加油作业。
(21)车辆没熄火不准加油作业。
(22)不准为油箱渗漏的车辆加油。
(23)不准为发动机无罩、油箱无盖的车辆油。
(24)不准为装载炽热物的车辆加油。
(25)加油管不准从车辆发动机上越过加油。
(26)外来人员不准在加油站内留宿过夜。,
(27)不准在站内检修各种车辆。
(28)不准在站内用黑色金属敲击或拖拉面。
(29)不准在站内穿着带铁钉的鞋。
(30)不准在站内使用手机。
(31)收油时不准脱离监护岗位。
(32)不准在站内使用闪光灯摄影。
(33)不准超规定存放隔夜现金。
(34)闲人不准在站内逗留。
(35)油井积水不准超过油罐孔盖。
(36)电表间不准堆放其他物品。
(37)仓库内不准乱堆、乱放。
(38)消防器材不准过期使用。
(39)发生隐患不准推上推下。
(40)发生事故不准隐瞒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