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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安全事故应从关注安全心理因素入手

发表时间:2018-08-15

长久以来。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关注的重点都在于通过提高安全技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监督等措施对不安全行为进行控制和约束,但实践表明,尽管各企业都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针对各工种、各岗位编制了较为详尽的《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对员工实行了较为严格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但仍无法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近年来,随着心理学在各个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如何利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和把握员工心理状态,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已越来越多地成为大家研究的目标和方向。


造成安全事故的心理因素


事故致因理论认为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8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的。我们也曾对某供电公司3年内的事故发生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该企业3年内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1起,死亡28人、重伤22人、轻伤12人。其中人员失误16起占76.2%,包括误入间隔5起、带接地刀闸送电4起、带电作业1起、误投保护1起、未验电1起、误登带电杆塔1起、未系好安全带1起、未保持安全距离2起;设备故障3起占14.3%: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1起占4.8%;火灾1起占4.8%。工作人员误操作和违章作业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预防安全事故应从关注安全心理因素入手

心理学认为,人的行为是人的内心心理活动的一种外在体现。人的不安全行为也是如此,因此每一个不安全行为的背后都隐藏着起支配作用的不安全心理因素。其中侥幸心理、盲目自信与麻痹心理、逞能好强心理、捷径心理、逆反心理等均是易于引发事故的心理状态。

盲目自信.麻痹大意

安规中明确规定:“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还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但在实际操作中都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唱票、复诵走过场,没有核对开关、刀闸名称、位置和编号就盲目操作的行为,这也是变电运行事故中最为常见的违章行为之一。工作人员往往认为自己在日复一日的巡视、检查中,已对变电站间隔和设备的位置非常熟悉,不可能出现误入间隔的情况,因此,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就变成了“多余动作”,更有甚者,会对遵守安规,按要求核对的人员进行指责,认为他们妨碍了自己的工作进度。正是这种因盲目自信而产生的麻痹大意,最终酿成了事故。

捷径心理作祟

图省事、走捷径的心理人皆有之,是由人类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需求而产生的,大多数习惯性违章的直接原因就在于人的捷径心理。每个人在做事之前都会衡量一下通过这件事获得的利益和付出的代价,通过比较,一定会选择付出少获益多的方案去行动。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由于捷径心理作祟,一些工作人员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忽视安全,通过违反操作规程、简化必不可少的操作步骤来减少付出。如安规中明确规定“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及“特殊情况需使用解锁钥匙操作时,必须请示有关领导,说明原因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解锁操作”,但监护人和操作人为避免请示、批准步骤的“麻烦”,在操作进行中擅自决定解锁操作,导致发生事故。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习惯性违章行为并不一定每次都造成事故,所造成的事故也不一定造成重伤、死亡。反而,违章行为有时会给违章者带来超常的临时效益。因此,很多人只看到了眼前的“省事、省时、省力”,习惯成自然,渐渐淡化了遵章守规的自觉性,甚至把安规视为包袱而不愿负担,有意无意地习惯性违章,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疲劳状态

从本质上看,人的行为受心理和生理两大因素影响,心理支配行为的趋向,生理支撑行为的能力。在心理和生理的共同作用下,人才能实施有目的的活动。人在疲劳状态时,会出现体力不支、精力不足、丢三落四等身心疲惫现象,特别是当遇到突发或紧急状况时,反应迟钝、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在此状态下容易导致失误,发生事故。某省电科院曾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就是因调试单位人员为了抢进度,要求连夜加班,运行人员已连续工作数日,大都出现了体力不支、精力不足、厌倦心烦的现象,致使其在突降大雨的情况下,心理准备不足,精神无法集中,慌乱中走错间隔,误合接地刀闸造成的。

杜绝安全事故的心理干预

无数的安全事故揭示出,人的心理活动对其在生产工作中的影响是极大的。健康的心理能够产生安全需要、形成安全动机、指向安全目标、对周围客观环境正确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正确措施、适应异常变化,做到行为规范、遵章守纪,从而确保安全。因此,研究安全心理因素,关注员工心理状况,及时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心理进行预防和矫正,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提高员工的安全动机

安全动机是履行安全行为的主观愿望。它是个体发生和维持其安全行为的一种心理状态。人的安全行为首先要有安全动机,而安全动机的形成主要是靠直接的或间接的安全生产经验。直接经验来自亲身体验而认识到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危险;间接经验则是指通过安全教育、行政管理、其他职工的经验传授和书本知识等认识到作业中的危险。因此,要形成安全动机,必先使员工认识作业的危险,养成安全行为。但这一进程是不断循环的,有时是可逆的。例如,有不安全行为而未发生事故可以发展为习惯的不安全行为,直到发生了事故才认识到其危险,例如习惯性违章行为。因此安全管理的任务就是要始终不渝地去促进安全动机的形成,并加以强化。

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多样化的途径和手段来提高员工的安全动机。如每年的“安全周”、“安全月”教育活动,学习兄弟单位的“事故快报”、“事故通报”。组织观看一些科教影视安全纪录片,耳闻目睹那些血与泪的事故教训。使职工认清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安全目标的吸引力,把安全目标和员工的经济利益相结合,提升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等等。


关注员工个性特征

个性心理特征是指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和品质的总和。即在个人身上经常地、稳定地表现出来的不同于别人的心理特点的总和。企业员工的个性差异,主要是指员工在气质、性格和能力等方面的不同。个性本身并无好坏之分,每种个性都有长处和短处,从企业安全生产角度来讲,只有当一个人的个性特征与岗位的要求相适合,这个人在工作中才会得心应手,生产安全才有保障。因此,安全管理者对员工个性特征的掌握和了解,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员工有不同的个性特征,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且由于个性具有稳定性,想改变并非易事。所以,在管理中要做到扬长避短,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岗位。其一是要重视个性特征与岗位要求的匹配性。选择某一岗位的员工时,可利用“大五”人格测试量表、MBTI性格类型测试问卷、气质类型测试量表等较为科学、成熟的方法进行测试,了解员工个性,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其二是建立员工安全档案,真实、及时地记录员工引发的安全事故及险兆事件,以便于管理者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教育、作风培养等心理转化工作,引导员工去适应和服从安全生产目标,适应安全生产需求。

实施正向引导.防止心理误导牛津大学研究人员布赖恩·伊尔普不久前进行的一项心理学研究显示,“当将人们察觉到的信息与其对立面联系起来时会获得反讽效果。”例如,当一个人对你说“不要想红色的苹果”时,他已经将“想起红色苹果”这一想法放到你的脑海之中了。为了检验这一理论假设。伊尔普的研究团队对一部分吸烟志愿者进行了测试。结果表明。反吸烟信息,例如禁烟标志。反而会促使吸烟者点烟,“如果你是一名吸烟者,走在街市之上,你会在橱窗和门户上看到五六个‘禁止吸烟’的标识。如果你是老烟枪,这会激起你对烟草的渴望。”

这一理论对于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往往习惯于用“禁止”的方式对员工进行指导、教育,“别忘系安全带”、“不要走错间隔”、“禁止跨越护栏”等,然而正如上文所述,当你反复禁止人们做某事,实际上是在鼓励人们去尝试做此事。所以,安全管理者为避免心理误导,不妨转变方式,多运用正向引导,例如向作业人员强调“请系好安全带”,在进行倒闸操作任务时提醒操作人员“认真核对间隔、设备编号”,在护栏醒目位置悬挂“请绕行”等提示标志,引导员工做正确的事,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某变电站连续发生两起安全事故后,仅相隔5天,在进行倒闸操作任务时就再一次发生因工作人员误入间隔、带负荷拉闸的误操作事故。担任此次操作任务的3名员工均是技能娴熟、经验丰富的优秀员工,在操作前,也严格按照规定对操作步骤进行了模拟演练并正确填写了操作票,却为何还会发生失误呢?我们了解到,在变电站接到操作任务后,其所属市供电公司副局长以及变电站站长等领导均到站里进行监督指导,反复强调“一定不能再出事故了”、“如果再发生误操作,你们就都别干了”等等,致使3人在操作过程中精神高度紧张,不停互相叮咛“绝对不能出错”、“出错的后果很严重”,却都忽略了核对间隔、设备编号,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试想,如果在3人操作前,领导能够进行有效的正向引导,强调认真核对间隔、设备的编号和位置,而不是一味逆向施压,也许就能够避免此次事故的发生。

因此,在安全管理和工作交底时,必须坚持正面教育,对工作人员告知危险、激励安全动机,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做好工作过程中的危险点分析,交代安全措施,明确要求工作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允许怎样做、必须怎样做,而不能简单地强调工作人员“不能做什么”。同时,实施正向引导还应注意避免向工作人员过分施压。压力过大会影响人们正常的心理、生理活动,导致行为失常,诱发安全事故。

作者: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苏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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