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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好化工园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

发表时间:2019-02-25

摘要:本文针对目前化工园区的发展现状、选址条件、园区内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和布局及消防救援力量的配置、消防水源和消防通讯设置等方面对园区消防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关问题及解决对策。


目前,我国仅省级以上的正在建设或规划将要建设的化学工业园区就有50多个。化学工业园区的兴建,在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火灾危险源众多,使用易燃易爆品安全隐患等纷繁复杂问题。为此,化工园区的消防安全规划、风险评估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1、化工园区的选址条件


应依据《工业企业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O一2008)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化工园区选址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1.1化工园区对周边的影响。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企业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民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生产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并应满足有关防护距离的要求。要对化工园区内企业发生典型重大事故的后果进行模拟,爆炸超压冲击波是否超出化工园区。


1.2自然环境对化工园区的影响。要分析当地自然环境,历年气候条件等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品判定是否在可承受范围内。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分析确定化工企业的抗震等级以便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对化工园区的危害。

怎样做好化工园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

2、化工园区的总体布局


2.1区块布局。整体化工园区按功能可划分为生产区储存区、行政区、生活区;按火灾危险性等级可分为甲乙类火灾危险区丙类火灾危险区、丁戊类火灾危险区民用区:按照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依次规划布置。化工园区发展应明确入园项目的安全准八条件,对不符合园区产业链发展的项目不准入园,禁止安全风险大、工艺设施落后、消防安全水平低的企业入园,控制化工园区消防安全风险和易燃易爆品等级。


2.2产业布局。要根据园区内的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现状,按照产业功能区划分,满足产业链发展要求。危险类别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宜集中布置,危险性小的尽量避免与危险性大的企业相邻布置。


2.3交通布局。应在化工园区规划主要交通干线,以便消防能在最短时间内到达。化工园区内应规划专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企业主要出入口均不应少于两个,并宜位于不同方位,厂外公路严禁穿越生产区,生产区内严禁车辆进入。厂区内道路布置应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等规范进行布置。


3、公用消防设施配套


3.1消防供水系统。园区需设置固定的消防水源,主要有三类:市政消防供水、自建消防水池及天然水源。园区应结合道路建设一并对市政消火栓进行施工,市政消防给水管道主管径不宜小于300mm,市政消火栓直接供水的一般是规模小,危险化学品存储数量较少,消防用水量较少的企业。大中型化工企业应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的要求修建一定规模的消防水池,消防用水由消防水池提供。另外,园区应在适当位置均匀布点,设置消防取水码头,当企业发生事故时,消防车可考虑直接从天然水源中补水扑救。


3.2消防站。3_2_1园区消防站建设。园区应对消防站建设进行定期规划、及时修编,以便满足园区不断发展对消防救援能力的需求。园区应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在相应位置设置消防站,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行车路程不大于2.5km,消防站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消防站的辖区面积不宜大于7km2。消防站应设置在园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一般不宜小于200m。园区还应考虑建立水上消防站或水陆两用消防站。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消防站建筑,应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并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1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其目的是在强震情况下,保障消防站内的消防车能正常出动。3.2.2企业消防站建设。大中型化工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8.2.1条规定设置消防站,消防车辆应根据被保护对象选择,以大型泡沫消防车为主,且应配备干粉或干粉一泡沫联用车,并根据规定和实际情况配备企业消防队员和其他消防设施,以承办本单位的火灾补救工作。


3.3消防通讯。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公用及辅助生产设施、全厂性重要设施和区域型重要设施的火灾危险场所应设置火灾电话报警,在接入厂区消防控制室的同时,应能直接和园区消防站连通,达到三方通话要求。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直接有线连通消防站的通讯设施,以便消防站能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故情况和处置警情。消防站应设立区域消防指挥中心用计算机指挥调度系统与规划区域内各消防站通信联网,同时与供水、供电、供气救护、交通、环保、安监等部门设立专线通信联络。


3.4消防供电。园区消防供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要求供电,电源应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厂或两个不同的区域变电站(电压一般在35kv以上)。区域消防指挥中心,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符合接入应急供电系统。企业内消防水泵应设双动力源,当不能满足一级负荷供电要求时,应设置柴油机作为第二动力源。企业内重要消防低压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装置或配电箱处实现自动切换,其配电线路宜采用内火电缆。


3.5消防车道。园区消防车道应利用园区道路网系统,按照交通线路在园区的服务功能等,园区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路网。主干路为一级消防车道主要满足消防车快速出动和远距离增援的需求,设计行驶速度为(40—60)km,h;次干路为二级消防车道,主要担负消防站点责任区内部及临近责任区的消防出警交通的任务,设计行驶速度为40km/h支路作为三级消防通道。园区道路系统在布局规划和设计标准等方面应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并应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提高消防车通行能力。


3.6消防特种装备。园区消防特种装备实力除能扑救本责


任区内一般火灾外,还要能够适应处置园区特种灾害事故,并能满足其他区域增援重特大火灾现场的需要。消防特种装备应能够承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毒气和化学灾害事故的处置抢险功能。配备上,要重点配备灭火抢险用的破拆救援器材、排烟等装备,化学毒气侦检等防护装备,有核辐射危险区域的还必须配备防核辐射的器材装备。


4、结语


对规划、建设、使用中的化工园区进行专业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能够识别和分析园区内存在的重大火灾危险源,评价化工园区的整体消防安全风险,找出消除或消减火灾爆炸风险程度措施,能够科学的最大限度避免事故发生,是保证化工园区安全和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对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刘青青 芮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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