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浅谈
发表时间:2018-01-30
2008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措施,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在改革开放30周年和举世瞩目的奥运年,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和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显得尤为重要。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企业应是主角,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两个必须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就是具体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是防止各类事故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因此,企业必须提高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从而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在行动中更加自觉,在工作上更加扎实,从根本上解决设备、工艺和管理上存在的不足,达到本质安全化,切实增强事故防范能力。隐患又是客观存在的。一个隐患被排除,随着时间和人的改变,随着认识和新技术水平的提高,又会产生新的隐患。因此,企业还必须充分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成果。
二、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方法
1.事故隐患的定义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原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一般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停车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车辆及劳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3.掌握隐患辨识的基本方法。
隐患排查治理首先要对隐患进行辨识。目前,隐患辨识有多种方法,常用的主要有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预先危险性分析(PHA)、故障树分析(FTA)、事件树分析(ETA)、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全员参与的一项工作,方法的选择应适用于企业的每一位员工,其目的是使员工对日常性工作中的隐患做到心中有数,便于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鉴于此,建议选用易掌握的工作危害分析(JHA)和安全检查表分析(SCL),或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隐患辨识。在加大技术指导和有关专业人员参与的情况下,一般员工都能很快接受,并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只有真正发挥员工的作用,才能够从生产一线辨识出更多、更具体、更实际的隐患来,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提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般应做到以下几个步骤。
1.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要亲自抓,并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应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具体指导全体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制订详细的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领导小组应制订详细的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广泛发动全员职工,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分阶段和专业按照“组织培训一个人辨识一班组讨论一车间汇总一车间评定一返回班组讨论一车间在评定一公司评定一公司批准”的步骤进行。
3.总结和改进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以八为本”的原则。“知危险、知危害、会防范”是员工实现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也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最终目的。对辨识排查出的隐患要系统整理,使参与隐患辨识的员工都清楚辨识的结果,教育员工采取安全措施后再去作业。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对存在的不足应不断完善,持续改进。
四、对隐患整改的要求
1.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建立完善、齐全的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企业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应立即组织整改(要坚持班组能整改的不上报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报公司的原则)。
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质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撤出有关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5.企业应当每季、每年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上报安全监督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企业要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系统性、层次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强,程序简明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的置于管理制度的框架内,强化以制度促进治理,以制度促保规范,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行力,建立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的要求,企业至少应建立以下制度:
1.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时机和频次逐级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2.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保证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此项资金可列人安全费用。
3.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与适当的物质奖励和表彰。
4.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
根据事故隐患信息档案,进行统计分析和逐级上报。统计分析表应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分别送达企业内各管理层及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5.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和对自然灾害的预防,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总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成为企业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觉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日常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企业还应密切关注政府有关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新的政策法规,积极接受监督,配合政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